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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宣传办公室采购珠江纵队红色主题雕塑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1/4/25来源:方禾(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2000-2021-047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21-047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宣传办公室采购珠江纵队红色主题雕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五、商务要求/★(四)付款方式”的内容:“1.合同签订生效后,雕塑完成深化设计并进入雕塑成品制作阶段,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雕塑泥稿全部制作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雕塑制作完成并现场安装完成,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验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27%,剩余的3%尾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及完成保修项目后十五天内无息返还。至质量保修期限届满时,采购人未书面提出维修要求,视为不存在质量异议或维修要求;

4.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正式的完税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名称均须一致。”现更正为:“1.雕塑制作完成并现场安装完成,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验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的5%尾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及完成保修项目后十五天内无息返还。至质量保修期限届满时,采购人未书面提出维修要求,视为不存在质量异议或维修要求;

2.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正式的完税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名称均须一致。”。


2、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合同文本》中“五、商务要求/(三)付款方式”的内容:“1.合同签订生效后,雕塑完成深化设计并进入雕塑成品制作阶段,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雕塑泥稿全部制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雕塑制作完成并现场安装完成,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7%,剩余的3%尾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及完成保修项目后十五天内无息返还。至质量保修期限届满时,甲方未书面提出维修要求,视为不存在质量异议或维修要求;

4.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税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名称均须一致。”,现更正为:“1.雕塑制作完成并现场安装完成,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的5%尾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及完成保修项目后十五天内无息返还。至质量保修期限届满时,甲方未书面提出维修要求,视为不存在质量异议或维修要求;

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税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名称均须一致。”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4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宣传办公室

地  址:中山市五桂山镇城桂路82号

联系方式:0760-8820990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方禾(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长江路33号汉盈宏基大厦4层406室

联系方式:0760-86937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0760-86937513

方禾(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