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澄清部分:
删除招标文件P26页“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分标准(价格分30分,施工组织设计部分70分,满分100分)”。
因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作调整。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4
邮编: 5284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760-87667727
招标代理机构:方禾(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33号汉宏盈基商务中心406室
邮编: 528400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 0760-86937513、1986504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