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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华侨中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7/2来源:admin

中山市华侨中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方禾(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区长江路33号汉宏盈基商务中心4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15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2024CG0618

项目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中山市华侨中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包组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合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73日至20247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①前往上述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现场获取;②供应商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fhxmgl@163.com,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资料进行非现场获取。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磋商邀请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 售价(元):500.00元

4.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红色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9时00分(注:2024年7月158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北京时间)

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长江路33号汉宏盈基商务中心406室,方禾(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磋商时间:2024年7月159时00分。

4. 磋商地点:中山市东区长江路33号汉宏盈基商务中心406室,方禾(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1. 时间:2024年7月15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中山市东区长江路33号汉宏盈基商务中心406室,方禾(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中山市华侨中学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760-88722693

2. 采购代理机构:方禾(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33号汉宏盈基商务中心406室

联系人:段小姐

联系电话:0760-86937513

电子邮箱:fhxmgl@163.com

九、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fanghegd.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相关公告在相关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方禾(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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